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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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审查申请要求
2.伦理持续审查申请指南
为指导主要研究者/申办者在获得伦理批件后提交相关伦理审查申请/报告,特制订本指南。
一、持续审查的类别
1. 修正案审查;
2. 年度/定期跟踪审查;
3. 严重不良事件审查;
4. 可疑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SUSAR)审查;
5. 研究者不依从/违背方案审查;
6. 暂停/提前终止研究审查;
7. 结题审查;
8. 重新开展试验审查。
二、提交伦理持续审查申请的流程
(一)提交送审文件
申请人需根据“送审文件清单”及“递交要求”准备好需要送审的材料,提交给伦理办公室。(具体要求及表格可在相应审查项目中查看及下载)
(二)申请受理与形式审查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受理送审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 如资料符合要求将及时安排委员进行审查。
三、审查决定的传达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审查类别的不同,采取不同的传达方式。
1.修正案审查在伦理审查决定做出后5个工作日内,以“伦理审查批件”或“伦理审查意见”的方式书面传达;
2.年度/定期跟踪审查和重新开展试验审查在作出审查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伦理审查意见”的方式书面传达;
3.其他审查如无进一步处理措施,不予书面意见,如有进一步处理措施,在作出审查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伦理审查意见”的方式书面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