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定期跟踪审查递交要求
1. 按照伦理审查跟踪频率提前10个工作日递交“年度/定期跟踪审查报告”;
2. 如未按时递交“年度/定期跟踪审查报告”,本中心批件自动过期;
3. 过期项目如需继续开展,请按照“重新开展试验审查”流程进行;
3. 递交信需使用本中心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