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进修护士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4-03-05

为加强进修护士的管理,保证我院护理质量和进修护士学习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做如下规定:

一、进修护士须遵守护理部和科室的工作及学习安排。每个科室进修时间***短为3个月。不得中途换人和私自调换科室。

二、进修护士在我院学习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请注意自身安全,我院不承担学习事务以外的责任。

三、进修护士在学习期间须遵守医院和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语言文明,尊重老师。对病人态度热情和蔼,避免与病人发生纠纷。

四、进修护士按我院护士职业规范要求统一着装:衣帽整洁、佩带上岗证;不戴戒指、耳环、不涂指甲油、头发不过衣领、不化浓妆、不穿高跟硬底或厚底鞋;衣裙不超过白大衣。

五、进修护士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查对制度。在老师指导下工作,未经许可不得独自对病人进行有创操作。对不明白、不了解的问题,要及时询问老师,一旦发生差错应及时向老师反映,不得隐瞒。由于违反操作规程和查对制度引起纠纷或差错事故的,自己承担一切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终止进修学习。

六、请销假制度:

(一)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和早退。

(二)有事情向护士长请假。二天以上需向护理部请假,并办理请假手续,请假须出示原单位盖章证明,证明需要写清楚“XXX从X月X日至X月X日因为X原因请假”,病假需要有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经护理部批准后通知所在科室护士长方可离开。未经所在科室与护理部批准不得自行离院。事假***长不超过一周。学习期间病、事假超过二周不作鉴定、不发结业证书。

(三)无故不到者,视为自动终止学习。

七、在学习期间,完成护理病历一份并写出书面总结一份(字数不少于1000字),一起上交护理部。

八、进修结束前一周,由科室带教老师或护士长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护理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专业知识及技能等。

九、进修结束时,到护理部书写医院鉴定并带上岗证办理结业手续。

十、进修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私自进修不离院者,通知进修人员所在医院,不发结业证书。

联 系 人: 刘义州 于宏伟

联系电话:0311-66002133 0311-66002129

护理部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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