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我院教学管理,提高医疗教学质量更好地培养实用型的医学人才,特对申请来我院的进修人员作如下规定。
一、资格审查:
1、医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医师资格证书 》获得时间三年以上、《医师执业证书》获得时间二年以上。
3、进修人员申请进修专业必须与本人执业注册范围相符。
4、进修人员执业注册地点必须与选送单位一致。
5、招收进修人员仅限二级及以上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申报流程:
1、填写《专业医师进修表》,并由选送单位同意和盖章。
2、申请人携带单位盖章的《专业医师进修表》两份、本人执业证书、资格证书、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医务处报到经医务处审查,合格者领取《进修生上岗证申请表》。
3、一周后到人事处领取上岗证,携带上岗证和《进修生上岗证申请表》到医务处开具《进科通知书》。
三、进修过程中的管理:
1、进修生病、事假,向科室请假不得超过一周,并报医务处备案。超过一周者,必须由医务处直接审批方可离院,累计请假超过两周者,取消进修资格,并书面通报选送单位。
2、进修结束后,由所在科室负责带教导师、科主任填写结业考核和鉴定并签字后到医务处办理进修结业手续。
四、其它注意事项:
1、电子版照片一份。
3、白大衣及相关学习用品自带,食宿自理。
3、中共党员持单位党组织证明信至科室所属党支部报到,参加组织生活。
4、进修时间:临床科室最少半年,医技科室最少三个月。
5、任何临床、医技科室不得以任何名义私自接收进修医师;如一经查实,凡因此引发医患纠纷,由科室全额承担。
6、本解释权为医务处所有。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