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性骨肿瘤的放射性核素治疗
概况
转移性骨肿瘤是指原发于其他部位的恶性肿瘤细胞,主要通过血液循环或淋巴系统转移到骨骼。癌症患者发展到转移性骨肿瘤阶段(多发)以很难治疗。由于骨骼组织血供丰富,其内环境非常适宜恶性肿瘤的生长,故是恶性肿瘤晚期较多发生转移的组织,其中80%源自乳腺癌、前列腺癌和肺癌,70%以上有日益加重的顽固性骨痛,严重影响患者的生存质量和预后。
目前临床常用的治疗方法,如放射治疗、化学治疗和手术等,均有一定的镇痛效果,但很不理想。外放射治疗仅对局部病灶有一定的镇痛作用,对广泛多发性病灶疗效有限;化学止痛药有毒副作用且易成瘾,且晚期大多效果很差。
近年来,放射性核素内照射治疗转移性骨肿瘤,镇痛效果令人满意,尤其是对源于乳腺癌、前列腺癌和肺癌的转移性骨肿瘤,镇痛***可达70%-95%,患者可出现转移灶缩小或消失,受到临床医生和患者的广泛认可,现已成为临床核医学治疗学发展***快的领域之一。
放射性核素内照射治疗
特点:疗效确凿、镇痛时间长、毒副作用小。
基本原理:内照射治疗转移性骨肿瘤是利用亲骨性强、发射β射线、能量和半衰期均合适的放射性合适进行的治疗。放射性核素可***大程度的选择性浓聚于骨转移病灶内,发射β射线对肿瘤进行照射,抑制和破坏肿瘤细胞,使瘤体缩小,降低相应部位骨组织间及受累骨膜的压力,减少致疼化学物质的分泌,起到解除或缓解疼痛的作用。
药物种类:目前用于治疗转移性骨肿瘤的放射性药物主要有89Sr(氯化锶)、153Sm(以有机磷化合物为载体);186Re和188Re已在临床得到小范围的应用。
适应症
①各种诊断方法证实有骨转移,骨显像呈阳性结果
②曾对骨转移行外照射治疗,疼痛又复发
③骨转移呈多发性,外照射受限时,化疗无效时
④白细胞在3.5×109/L以上,血小板在80×109/L以上
禁忌症
①白细胞≤2.0×109/L,血小板≤80×109/L;
②患者已用过其他疗法,白细胞呈迅速下降趋势
③已知有血管内栓塞
④出现脊髓压迫症状
⑤软组织有广泛转移
治疗前准备
①治疗时间:由于某些治疗常科对病灶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影响内照射药物的吸收,故已用放疗和/或化疗者,如需用内照射治疗,一般应在***后一次放疗、化疗后间隔一个月。
②常规检查:血常规及肝肾功能
③特殊检查:必须全身骨显像,了解转移灶对放射性合适的摄取情况,如病灶无反射性摄取者则不可用本法治疗。
治疗方法:均采用缓慢静脉注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