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专项检查对口支援工作部署
根据卫生卫生部2005年开展《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及2009年开展《东西部地区医院省际对口支援》以及卫生部《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等要求,我院自2005年以来,严格执行国家卫生部及省卫生厅的文件精神,按照省卫生厅部署,积极完成我院对口支援工作。
一、对口支援开展情况
近几年我院对口支援医院情况:
2006年~2008年,对口支援赤城县医院;
2008年 对口支援新疆焉耆县医院
2009年对口支援新疆燕赵蒙医院
2009年~2012年 对口支援安国市医院、深泽县医院 、阜城县医院
2012年9月~今 对口支援安国市医院、深泽县医院、临城县医院、南和县医院、南皮县医院。
以上各医院的派驻人员名单见医院内网。
二、派驻人员要求
按照卫生厅要求,我院对每家对口支援医院派驻医师3~5人进行长期驻点帮扶,对下乡帮扶医师开展工作要求如下:
1、 派驻人员必须是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
2、 派驻人员在受援医院工作满六个月方可轮换;
3、 派驻人员在下乡期间必须每月在受援医院工作20天以上,且中途不得反回医院工作。
4、 派驻人员必须在受援医院开展学术讲座或举办培训班每年不少于20次,教学查房累计每年不少于40次。
5、 每年在受援医院推广适宜的新技术至少一项,且受援医院能独立完成。
6、 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必须完成满一年的下乡任务。
三、卫生部专项检查内容及形式
对以上要求,卫生于本月20日至30日对我院近几年的对口支援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的形式为:
(一)检查支援医院(我院)的相关内容:查阅派出人员相关资料、会议记录,职称晋升文件、职称证,我院的考勤表、排班表、抽查病历资料、询问派驻人员或所在科室工作人员。
(二)检查受援医院的相关内容
查阅派驻人员相关资料、会议记录、所在科室排班表、考勤表、抽查病历、讲课记录、听课人员签到表、及讲课影像资料等,实地检查派驻医师的吃住情况及访问派驻人员。
四、针对本次检查需要准备的内容
针对以上检查内容及检查形式,我们派出人中所要准备的相关内容如下:
1、 派驻人员需要牢记本人的派驻的医院名称、派驻时间、工作开展情况及当地医院安排吃住情况。
2、 派驻期间工资、奖金待遇。
3、 准备好派驻期间我院所在科室排班表、考勤表,于下周一上午8:00前交人事处。每个人的下乡时间及支援医院挂在院内网人事处栏下,所有人员严格按照人事处登记的下乡时间补交当时的排班表、考勤表。
4、 2010年以后下乡的人员,将职称证以科室为单位于下周一上午交人事处,中级职称无职称证人员可以不交。
5、 受援医院的相关检查资料由人事处负责协调当地医院准备,需要部分派驻医师配合去当地医院补充相关材料、影像资料及讲课课件。具体涉及到的人员由人事处通知。
6、 各科主任一定要高度重视,必须将本次检查内容、本科下乡人员及下乡时间传达到本科室所有职工,以免被抽查询问。
五、今后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要求
鉴于本次卫生部检查结果作为医院三甲复审及国家重点专科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根据我院目前下乡人员的工作状况和对此项工作的认识程度严重不足,致使我院在对口支援工作检查中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批评或通报,我院今后对对口支援工作要严格管理,希望各科室主任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医院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 严格执行《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对派驻医师的管理及考核。文件内容见医院内网人事处专栏
2、 医院对派驻医师下乡期间工号停用,下乡期满回院工作后由人事处恢复权限。
3、 派驻人员在下乡期间严禁回医院工作,对下乡期间回医院工作的人员一经查实扣除科主任当月奖金及当事人一个月工资及奖金,对查实三次者当事人近三年不得申报职称,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4、 所在派驻人员每月30日前将本月在当地医院的考勤表交人事处,考勤表需要受援医院科室主任、医务处长签字。不交考勤者视为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