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征集河北医学科技评审专家库专家和填报入库信息的通知
各位老师:
省卫健委于去年3月在学科系统中组建评审专家库,按照《评审专家管理评价机制(试行)》(见附件1),个别入库评审专家连续2次在网评阶段未完成评审任务,现移出专家库。同时征集热爱科研事业的专家加入河北省卫健委科技评审专家库。已入库专家无需再次填报。
一、专家入库条件
入库专家分为评审专家、首席评审专家两类。
(一)评审专家基本条件
1.有较高思想觉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科技活动中无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认真严谨,公平公正,热心科学技术评审评价事业;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副高),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宽知识面和较高专业知识水平,熟悉从事专业领域的国内外发展趋势和状况,熟悉该领域有关法规与政策;
3.作为第一主研人承担过市(厅)级及以上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且已完成验收;
4.身体健康,年龄在 65 周岁及以下(1961年1月1日后出生);
5.有时间及精力参加医学科技评审评价等相关活动。
(二)首席评审专家条件
在满足评审专家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专家可入选首席评审专家库:
1.“两院”院士;
2.国家级人才工程计划入选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燕赵黄金台聚才计划中的高端人才、省管优秀专家、“巨人计划”领军人才;
3.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励主要完成人,近三年省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名完成人;
4.省属医学类高校校级领导,内设学院院级领导;
5.省临床研究质促中心主委、副主委;
6.省三甲医院院级领导,省三甲医院科主任:
7.省医学会、省医师协会专业主委、副主委、候任主委;
8.省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
二、组织方式
(一)专家申请
请申请入库专家登录“河北省医学学科管理服务系统”(https://hbkejiao.hebwsjkxx.com/SRP),依次进入“科研项目-科教基础库-申请成为专家”在7月31日18点前完成专家个人信息在线填报,用户名为专家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wjw@123,忘记密码在登录界面自行找回密码(详见附件2)。
(二)情况审核
省卫健康委对照入库专家条件,对专家信息进行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河北省医学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库”。对不符合条件、信息不完整的专家,将从专家库中移出。
三、专家管理评价机制(试行)
“河北省医学学科管理服务系统”设置“专家贡献度”,以星为计量标准。对贡献度高的评审专家,将在重点学科评审(已设定为重点学科申报附加分项)、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1. 评审专家申请成功后有2颗星,根据专家贡献度,评审专家每高质量完成1次评审给1颗星,得满9颗星,会被授予“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评审专家”证书(可在系统在线打印),证书有效期3年。评审专家被分配评审项目后,每缺席或未完成1次评审,扣掉1颗星,连续2次未完成评审工作的,系统将会自动将专家移出专家库。
2. 首席评审专家申请成功后有2颗星,根据专家贡献度,首席评审专家每高质量完成1次评审给1颗星,得满9颗星,会被授予“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首席评审专家证书”(可在系统在线打印),证书有效期3年。首席评审专家被分配评审项目后,每缺席或未完成1次评审,扣掉1颗星,连续2次未完成评审工作的,将被降级为普通评审专家;降级后仍不能完成被分配评审任务的,系统将会自动将专家移出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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