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医二人字(2018)1号 关于加强医院在岗职工劳动纪律的暂行规定
为加强医院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医院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行,现就进一步加强在岗职工(含返聘人员)工作纪律、严格岗位制度规定如下:
一、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医院所有在岗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医院作息时间规定,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上述情况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处理。
2、工作时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自离岗,擅离职守,因事离开工作岗位需向上级请假并安排同等资历的人员临时代班。
3、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工作场所进行娱乐活动;不得在工作时间玩游戏、购物、炒股等,严禁在上班前及工作期间饮酒。
4、严禁长时间占用科室电话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在接诊病人过程中,不准接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
5、所有在院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带上岗证。
6、未经医院批准,不得在其他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活动(包括挂牌行医、会诊、手术、医疗合作、代言、受聘或兼职等)。
7、参加各级各类学术会议,应严格按医院请销假制度逐级审批、报备。
8、我院专家受上级邀请参加各类评审、评奖等活动,必须按规定向科室及医院请假、报备。
二、加强值班制度,保证工作有序进行
(一)门急诊值班制度
1、各科室必须按医院规定时间开诊,门诊出诊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门诊出诊医师应按时到岗,不得私自停诊、替诊。
3、门诊出诊医师因突发原因需要临时请假的,由科室安排具有相同资质的医师替班,并以书面形式报医务处(门诊办)备案。
4、严格执行急诊值班及交接班制度,严禁无资质非本院医生进行急诊值班及急会诊工作。
(二)病房值班制度
1、医师值班制度
(1)各临床科室必须由本科室有资质的医师值一、二线班。
(2)一线、二线值班医师必须在科室内值班。
(3)严格执行医师交接班制度,必须进行当面及书面交班,对危重患者和四级手术患者必须床旁交班。
2、护士值班制度
(1)病区护理员各班人员必须保证在岗在位,严禁在岗期间休息。
(2)各班护士要按时到岗,履行本班职责。
(3)值班护士要根据患者护理级别巡视病房,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了解患者活动动态。
(三)医技科室及服务窗口的值班制度
各医技科室及服务窗口,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值班人员,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服务窗口值班人员夜间必须在窗口值班,不得随意关闭灯光和服务窗口或故意切断值班电话,应提供及时高效、快捷服务。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规范请销假手续
1、员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病事假、放射假、婚丧假、计划生育假)条件、天数、工资待遇执行国家及医院文件(冀医二人字(2008)10号)规定。
2、员工休假必须办理手续,批准后按准假时间休假。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而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3、员工休假审批程序:个人申请,填写请假单,经科室及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到人事处办理准假手续;科室及部门负责人、护士长请假,须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院长批准,并到人事处备案。
四、严格考勤制度,规范内部管理
1、各科室负责人必须根据医院的规章制度及各岗位职责,认真抓好本科室的考勤工作,严格管理。
2、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填报本科室所有上岗人员的出勤情况,并于每月27日前通过考勤系统进行申报。
3、考勤填报人必须根据医院规定,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做好考勤记录。各科室负责人和考勤填报人对考勤的真实性负责。
五、加强监督检查,出现问题严肃处理。
各科室负责人加强对本科室人员的工作纪律及值班情况的管理,医院职能部门、院领导对工作人员劳动纪律进行日常督导考核。
(一)出现以下情况,扣发当事人或责任人当月基础绩效工资。
1、科室负责人越权审批各种休假,给科室工作带来不良影响者(责任人:科室负责人);
2、科室填报考勤出现瞒报、漏报、弄虚作假者(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及考勤填报人);
3、值班人员无故迟到、早退、空岗查实一次者;
4、急会诊不能按时到位或由其他无资质人员代替查实一次者;
5、被投诉一次,经相关部门查实投诉内容属实者。
(二)出现以下情况,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1、无故退到、早退、空岗查实达三次者;
2、无故旷工一天(含一个值班班次)者;
3、未经医院批准,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外出者。
(二)出现以下情况按待岗处理,由科室交人事处办理待岗手续。
1、不履行本岗位职责,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
2、不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造成不良影响者;
3、经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超过三次,半年内累计超过六次者;
4、无故旷工两天及以上者;
5、未经批准,私自外出从事医疗活动和外转病人者;
6、未经亲自诊查患者开具诊断证明的;开与实际病情不符的诊断证明者;
7、由院长办公会决定给予待岗处理的其他情形者。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各科室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