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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为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医学教育教学水平,学校将组织开展2016年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与重点

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要围绕学校的重点工作(审核评估、专业认证等)以及教学工作实际,结合国内外医学教育发展趋势,参考《河北医科大学2016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招标课题立项项目》(以下简称《招标课题项目》,见附件1)及《河北医科大学2016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自选课题立项指南》(以下简称《自选课题指南》,见附件2),重点对专业建设、课程体系和课程群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评价机制的改革、试题库的建设、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大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团队建设以及教学管理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等内容开展研究。申请项目要针对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探索和研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研究方案要体现科学性、创新性、实践性和示范性。

二、项目类别

(一)招标课题

1.招标课题为学校需重点解决的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学校提出相对明确的研究问题,申请人自行进行研究设计。招标课题中标明属于“委托课题”的项目已定向委托,未作此说明的项目,凡满足申请条件的人员可自主申报。

(二)自选课题

自选课题围绕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多方面开展研究,在研究方向上应当与学校的教育政策、发展规划等相一致。申请人可参照《自选课题指南》(见附件2)选择研究内容,也可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整体框架下,针对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自主选择研究内容。

三、申报要求

1.招标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且负责相关工作;自选课题申请人一般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同级别同水平项目优先考虑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

2.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对于所有类型的项目,每位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作为项目成员累计不得超过两项(含主持项目)。参研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已有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教改新项目的申报。

3.项目参加人员中包含非本校人员的需提交该参加人所在单位同意合作的函件。

4.鼓励整合不同学院、专业、课程组、教学团队的资源与优势,进行跨学院、跨专业、跨部门的合作申报和研究。

5.课题申报由各教学单位和部门负责组织及报送。

四、报送材料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落实,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河北医科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附件3)和《河北医科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4)以及电子版统一报学校教务处医学教育研究室(E-mail: yxjyyjs@163.com)。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入选课题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给予资助。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265764

附件:

1.河北医科大学2016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招标课题立项项目

2.河北医科大学2016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自选课题立项指南

3.河北医科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4.河北医科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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