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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4年度科研论文著作、2014年科技奖、学术任职奖励及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配套项目公示

科字第(2016)003号

根据冀医二院[2014]26号文件《科研工作奖励和经费匹配暂行办法》,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职工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著科技著作、所获科技奖项及在学会担任学术职务给予相应的奖励,国家级课题给予1:1配套,具体如下:

一、 学术论文类:

1.中文论文

发表于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文论文报销目录上的学术论文给予相应的奖励,此奖励一般给予文章的通讯作者,如未标示通讯作者则奖励***作者。符合此条件的2014年度中文论文具体见附件1。

2.英文论文

被SCI、SCIE收录的篇幅大于1.5个页面的文章,根据论文发表期刊当年的影响因子(IF)给予奖励,会议论文不奖励,此奖励一般给予文章的通讯作者,如通讯作者非我院职工而产权单位为我院,则奖励***作者。2014年度SCI、SCIE论文以及会议论文见附件2。

二、 著作类

每项著作奖励***主编,如为系列丛书奖励***总主编,其他人员不予奖励。医学科普书、试题不予奖励。对修订再版的教材或著作,按总分的50%计算并进行奖励。符合此奖励条件的论著请见附件3。

三、 学术兼职类

在民政部登记备案的国家一级学会任理事以上职务、国家一级学会二级分会任常务委员以上职务,在河北省民政厅登记备案的一级学会任理事以上或各二级分会任主任委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如一人兼任多个学术职务,只取***高奖励。符合此奖励条件的人员请见附件4。

四、 获奖成果类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科技进步或技术发明一等奖、二等奖;获得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和省级科技成果一、二、三等奖均有相应的奖励。获奖名单见附件5。

五、 经费匹配

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863、973国家攻关项目等医院给予1:1比例的配套经费支持。本年度获得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见附件6。

请相关人员仔细查看附件,公示期一周,如有异议请于1月15日前将书面材料交至科研处。

公示期结束后2014年度发表的SCI论文即可报销版面费,请于每周一、周二携带论文全文、发票、汇款当日汇率凭证至科研处办理报销手续。

附件1:2014年国内科研论文奖励公示

附件2:2014年SCI(E)论文奖励公示

附件3:2014年著作奖励公示

附件4:学术任职奖励公示

附件5:2014年获得河北省科技奖项目名单

附件6: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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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通知 2014年奖励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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