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依据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现上报支取2016年物业费人员名单。有公积卡人员可提取物业费,以科室为单位报固定资产管理科,人员名单上须护士长签字。人员名单分为纸质版(A4)和电子版两种,填写“科室、姓名、出生年月日”三项,电子版发3416064347@qq.com,纸质版必须报固定资产管理科。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5月6日
联系电话:66002424
附:《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固定资产管理科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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