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的通知》
厅属大中专院校及附属医院: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34号)要求,为做好我厅直属高校2016年度“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额
1、一层次人选申报数额:骨干大学每校不超过1名;
2、二层次人选申报数额:骨干大学每校申报不超过2名,其他学校及附属医院每单位申报1名;
3、三层次人选申报数额:骨干大学每校申报不超过6名,一般本科和附属医院每校(院)不超过5名,高职高专每校申报不超过4名,中专学校申报不超过1名。
二、申报要求
1、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一般从入选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相应的下一层次人选中产生;
2、各学校“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三层次人选申报人数超出限额的,要组织专家进行选拔并按限额推荐;
3、申报材料和申报原件各装入一个档案袋,原件只提供证书芯(仅申报一、二层次人选提供),申报材料复印件要逐份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档案袋封皮要注明申报单位名称、申报人员姓名、申报层次级别。
4、获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含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只能参加“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的选拔。
三、 “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选拔条件
第三层次人选评选年龄一般在35周岁左右,***高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所从事的领域有较大发明、创造,达到省级先进水平;
(2)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中发挥了较大作用,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国家级奖励、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原省长特别奖)获得者;
(4)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优秀社科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五名一项、二等奖前三名一项、三等奖前两名一项获得者,并有2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有较高价值论著(主要作者);
(5)以上奖励省部级三等奖前三名一项获得者,同时作为***作者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被SCI、EI(期刊检索)、CSSCI检索4篇文章以上,或者出版水平较高的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
(6)主持一项省部级及以上重大课题或基金项目者。
河北省教育厅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务必于2016年4月5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交至人事处308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