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药物临床实验机构独立核算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药物临床实验机构独立核算工作的通知
各部、处、科(室):
根据《关于印发药物临床实验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医二院[2016]72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药物临床实验机构独立核算工作通知如下,请做好相关工作。
1、经与机构沟通,沿用信息中心在HIS系统中原有名称和代码,信息如下:
名称 药理基地
代码 4019
2、机构场地位置在图书馆一楼;
3、请机构负责人通知本机构人员开各种单据及领用各种物资时写明名称及代码;
4、人事处负责人员的工号、关系调整、工资奖金等相关工作;
5、财务处负责独立建账、成本核算等工作;
6、后勤保障部负责水、电、气、暖、棉织品、耗材等供应及各项维修维护工作,负责垃圾清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7、医学装备部负责设备、耗材、固定资产等的申请、维护维修、报废等的管理工作;
8、请信息中心信息设备管理科做好信息设备的申请、维护维修、报废、固定资产的管理等工作;
9、请经管办根据机构需求做好保洁人员的配备等工作;
10、各部、处、科(室)需录入、报送、采集各项数据,请注意机构代码并分别录入、报送、采集相关数据;
11、此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科室联系人:张志清 15803210627
王淑梅 15803210629。
院长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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