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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题通知

科字第(2016)022号

各科室:

根据我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题规定,今年10月8日-31日受理结题事宜,请到期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抓紧时间结题,逾期不再受理结题事宜,同时,请各项目第二主研人注意,根据我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规定,有在研项目的***、二主研人,不得再申报项目。为不影响各位项目主研人申报项目,请大家相互转告,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结题。

结题方式:

1、 在中文核心期刊或统计源期刊以上杂志以***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相关论著性文章1篇以上;

2、 中标省级以上指令性课题1项以上。

结题需提交资料:

①结题报告书(2016版),项目负责人后提交书面结题报告书1份;

②用于本课题结题的,发表的论文原件、复印件或省级指令性课题合同书;

③科研经费2万元以上(含2万元)项目,请同时提交经费本原件。

3、如到期未完成,可提交延期申请(见附件),每个项目可延期一次,延期一年。

另,根据规定,10月底将对历年项目(包括未结题项目)下拨经费进行清理回收。

1、历年-2006年立项项目,未使用的经费10月31日进行收回;本年度如不能完成结题,项目负责人进入申报黑名单,项目结题后5年内不得申报我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2、2007年-2011年立项项目,如在2017年10月仍不能完成结题,到期将对经费进行收回;项目负责人进入申报黑名单,项目结题后5年内不得申报我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3、2012年至今立项项目,请严格按照项目申请研究期限及经费预算执行,到期结题项目剩余经费在结题后2年内仍可使用,2年后进行收回;到期未能完成结题的项目,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一年,一年后仍未能完成的项目将对剩余经费进行收回。到期未能完成结题,也不提交延期申请者,当年对剩余经费进行收回,项目负责人进入申报黑名单,项目结题后5年内不得申报我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4、所有收回的研究经费仍然用于我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资助。

附:1、历年未结题项目清单

2、本年度到期结题项目清单

3、结题报告书(2016版)

4、延期结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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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号通知 院基金结题通知.pdf
22号通知 附件1:本年度到期结题项目清单.pdf
22号通知 附件2:历年未结题项目清单.pdf
22号通知 附件3:结题申请表(2016版).doc
22号通知 附件4:延期结题申请表(2016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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