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处、部、科(室)
为加强医院的科学管理,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正确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调动其积极性,为职工的职称晋升、岗位聘任、工资薪级的调整等方面提供依据,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对2016年全院医疗、医技和党政后勤科室以及所有在岗职工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一、 考核目的与原则
1.考核是以日常工作业绩为基础,根据考核内容、考核指标,对各类员工的工作做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通过对考核结果的反馈、分析来实现员工绩效的提升,激发和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意识,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能力,促进医院发展。
2.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
3.考核应体现团队精神,优秀的团队中体现绩优的个人。
4.考核体现分类管理、按类考核的指导思想,突出体现医疗、护理、科研、教学、党政工勤等各方面的工作实绩。
二、考核方法与内容
(一)科室(部门)绩效的考核
1、医疗医技科室 医疗医技科室绩效考核根据《医疗、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绩效考核办法》(冀医二人字[2011]13号)关于医疗、医技科室绩效考核表(附表6)由相应职能部门按考核指标,依据医务处、病案室、信息中心及财务处等部门提供的客观数据进行打分。
2、党政后勤部门 党政后勤部门的绩效考核,分三方面进行满意度打分:①临床、医技科室对党政后勤部门的考核;主要包括为临床服务的意识和态度及工作效率两方面内容,占50%的权重;②院领导对党政、后勤部门的考核;主要包括创新能力、执行力两方面的内容,占30%的权重;③党政、后勤部门之间的考核;主要包括部门之间的协作及服务态度两方面内容,占20%的权重。
(二)职工绩效考核(包含临床医技科室副主任、副护士长,不含行政后勤部门正副职)
各科室主任负责,成立科室绩效考核小组(组长为科主任;成员:副主任、护士长、党支部书记或委员及2-5名职工),依据各岗位职责及在总结各岗位工作完成情况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按照各类人员的绩效考核表(考核表见附表1~5),对本部门每个职工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打分,并将考核结果反馈到被考核人。
(三)各科室负责人的考核
各科室负责人的考核是由医院领导、各科室正职及护士长根据所考核科室的工作开展、工作效率、工作创新、服务态度、团结协作等方面进行客观、公开地考核打分。
医疗科室类:分别由医院领导、党政后勤部门正职、医疗医技科室主任及护士长正职分别以不同的考核方向进行打分,分别占50%、20%、30%的权重计总分,具体考核内容见打分表。
医技类:分别由院领导、党政后勤部门正职、医疗科室主任及护士长进行考核打分,主要是院领导、行政职能部门以及临床科室对医技科室的满意度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见打分表,分别占30%、10%、60%的权重计总分,具体考核内容见打分表。
党政后勤类:党政后勤部门中层干部正、副职的考核由医院组织部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度科级干部的考核通知》文件进行考核。
(四)护士长的考核
根据《护士长量化考核表》由护理部根据各科护士长的岗位职责及实际工作开展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三、考核等次及先进集体及先进工作者的确定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先进工作者分为:优秀科主任、优秀护士长、优秀医生、优秀护士、优秀药(技)人员、优秀党政工勤人员、优秀科研人员、优秀教学人员、优秀护理管理人员。
(一)医疗、医技科室
考核等次的确定
1、医师、技师、护士考核档次确定:依据各科室绩效考核小组按照《医师量化考核表》(附表1)、《医技人员量化考核表》(附表2)、《护士量化考核表》对本科室内医师、技师、护士的量化打分情况,按得分由高到低以科室医师、技师、护士总数10%的比例确定考核为优秀档次的人数。
2、医疗、医技科主任正职(主持科室工作的副职)的考核等次确定
根据科室绩效考核分数(占70%权重)与科主任考核得分(占30%权重)计总分,由高到低确定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科主任16名。
3、护士长考核等次的确定
由护理部根据《医疗、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绩效考核办法》(冀医二人字[2011]13号),按照《护士长量化考核表》对各科护士长的工作绩效进行量化打分,并依据打分情况,确定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护士长16名。
临床科室先进集体及先进工作者确定
先进集体
根据各科室的绩效得分情况由医院绩效考核小组(医务处、护理部、人事处、院办室、党办室、质控处及主管院领导组成)拟定先进集体,并提交院长办公会确定。
先进工作者
1、优秀科主任、优秀护士长:先进集体的科室负责人及护士长直接确定为优秀科主任及优秀护士长。
2、优秀医生、优秀护士、优秀药(技)人员从考核为优秀档次的医生、护士及药(技)人员中产生。
3、优秀护理管理人员
由护理部根据护士长的量化考核情况来确定优秀管理人员。
3、优秀科研及优秀教学人员
根据本年度员工的科研情况、教学完成情况来确定优秀教学、科研人员。
(二)党政工勤科室
1、职工考核等次确定及先进工作者的评选
分组实施考核:党政、后勤部门按职能相近分为五个考核小组,主管院领导及各部门正职为考核小组成员,完成以下考核工作
⑴、根据组内各部门对员工的考核评分情况,确定组内所有员工的考核档次,以不超过本组职工总数的10%比例确定考核为优秀的人员。
⑵、从考核优秀人员中评选出党政、工勤先进工作者。
***组 党务部门
主管院领导:张万生、袁培行
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工会、团委、离退办、总支书记。
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
评选出优秀党政工勤人员:1名
第二组 行政职能部门
主管院领导:王晓路、时保军、马景学、范振增、郭力、李拥军
院办室、人事处、信息中心、科研处(图书馆)、教务处、财务处(住院处、收费处)、审计处、经营管理办公室、新区办、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牵头部门:院办室
评选出优秀党政工勤人员:4名.
第三组 医疗管理部门
主管院领导:崔炜、郭力、范振增、李拥军
医务处(病案室)、护理部、感染控制处、预防保健处、质控处、医患联
络部、干部保健处。
牵头部门:质控处
评选出优秀党政工勤人员:3 名
第四组 后勤部门
主管院领导:陈康、刘苏、李拥军
采购处、后勤保障部、医学装备部、安全工作处。
牵头部门:后勤保障部
评选出优秀党政工勤人员:3名
第五组 东院区党政后勤部门
主管院领导:东院区所有院领导
东院区所有行政、后勤部门
牵头部门:东院区院办公
评选出优秀党政工勤人员: 2 名。
2、党政后勤先进集体
根据党政后勤科室的绩效得分由高到低拟定先进集体,并提交院长办公会确定。
三、考核对象及工作安排
(一)考核对象
1.医院所有在岗职工(包括聘用制人员、返聘离退休专家)均需参加年度考核。
2.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度工作考核
(1)因病假、产假等原因,年度请假时间超过六个月及以上者;
(2)到医院工作不满半年的人员;
(3)公派出国研修学习、出国探亲且在医院批准期内的人员;
(4)脱产攻读学历人员。
(二)工作要求
1、各科室将本科室2016年度(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各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交总支书记,工作总结需经主管院领导签字确认。
2、各科室负责人将本科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高分到低分排序)报党总支书记审核。
3、人事处根据临床各科室提交的员工考核分数,确定临床各类职工的考核等次,并将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分类汇总后报各主管考核部门。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①考核年度内违反相关规定,受到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②由于非不可抗因素造成重大医疗责任事故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③不愿承担医院及科室安排的工作任务或医疗、护理质量考核不合格的;
④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完成本职工作的;
⑤不能完成医院及科室安排的指令性任务的,如对口支援、援疆援外工作;
⑥考核年度内事假累计30天以上,或旷工3天以上的。
⑦年度内受到投诉达3次及以上的。
(三)具体安排
1、各科室负责人于 3月8日前将本科室各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交各总支书记,书面总结的内容按照科室的绩效考核表的内容逐项填写。
2、各科室于3月 15 日前将对本科室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填写考核表,
并将考核表由各总支书记审核确认后交人事处。
3、各考核主管部门于3月15日前依据医疗医技科室的考核标准,完成临床各科室考核打分。
4、由医院绩效考核小组根据各科室(部门)的得分情况于3 月22 日前提交院长公办会,并由院长办公会确定先进集体 16个(医疗、医技先进集体12个,党政后勤先进集体4个),优秀科主任12人,优秀护士长(具体人数由先进集体情况确定)。
5、医务处负责评选出 20名“优秀医生”、 8名“优秀药、技人员”以及技术创新奖人选;
6、护理部负责评选推荐出5名“优秀护理管理人员”及20名“优秀护士”;
7、东院区考核工作由东院区院长办公室牵头,按要求评选出4名“优秀医生”、4名“优秀护士”、1名优秀护理管理人员、1名“优秀药(技)人员”、2 名“优秀党政工勤人员”。
8、“教学工作先进奖”5名、“科研工作先进奖”5名,分别由教务处、科研处组织评选出。“科研工作先进奖”的评选要依照医院科研工作奖励办法,从科研奖励分值高的人员中产生;“教学工作先进奖”评选要从综合完成教学任务情况、教学效果、教研工作及教学成果论文等因素考虑。
9、各考核主管部门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人事处汇总后报院长办公会通过,确定本年度的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以及院长提名奖等单项奖。
四、奖惩办法
1、 医院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对当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给予奖励,其中“先进集体”奖励每人100元;优秀科主任每人奖励3000元;优秀护士长及优秀护理管理人员每人奖励2000元;优秀教学、科研工作者奖励1500元;优秀医生、护士,技术药剂人员,党、政、工勤人员每人奖励1500元,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人员每人奖励600元。
2、对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不调整工资薪级。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