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党支部考核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度党支部考核和先进
基层党组织、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共产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医院党建工作水平,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医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党支部考核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模范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活动,并对评选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模范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党支部考核工作
各党总支部负责所辖党支部的考核工作。考核程序按照党支部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的步骤进行。考核等次设定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原则上每个党总支部中考核等次确定为“好”的党支部不超过30%,考核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党支部考核等次由党委会研究确定。考核结果作为党支部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依据。
二、评选表彰对象的重点和基本条件
这次评选表彰对象的重点是在2016年工作中,尤其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及我院优秀共产党员中的典型模范人物。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注重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班子健全、团结,出色地完成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党员整体素质较高,党员教育内容充实,形式多样,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完成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发挥了中坚和骨干作用。积极创建“三型”党组织,坚决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的工作和医院工作有机融合,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医院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忠诚党的事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模范执行上级和医院党委的有关政策、决议和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保持一致。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新途径,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表现突出,成果显著。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评选范围: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党总支部、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需在相应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三)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想信念坚定,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熟练掌握本职岗位知识技能,履职尽责,在工作中开拓创新、无私奉献,成绩突出。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做群众的知心人,自觉维护群众利益。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弘扬正气、维护稳定,争当文明守法的好公民。评选范围:组织关系在医院,有一年以上党龄并且在2016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民主评议评定为“优秀”的党员。
(四)模范共产党员的条件:在具备优秀共产党员条件的基础上,医务工作者党员应是服务患者的模范、廉洁行医的模范、无私奉献的模范;行政后勤岗位党员应是科学管理的模范、优质服务的模范、优良作风的模范。评选范围:在评选出的在职职工优秀共产党员中产生。
三、评选办法
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个人的评选要以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为主要依据,好中选优,不降低标准,不搞平衡,确保选树典型的先进性和突出性。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由医院党委统一领导。各党总支部、党支部应严格按照限定的推荐名额(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听取党总支部党员、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开展党支部考核和先进评选工作,经党总支部集体研究决定后,将考核结果和评选推荐名单报党委批准。
(二)优秀共产党员由党总支部在2016年度民主评议评为“优秀”的党员中评选推荐,报医院党委研究决定;先进党总支部由医院党委组织联评;先进党支部由各党总支部考核推荐,医院党委组织联评;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医院党委组织联评;模范共产党员由各党总支部在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中推荐人选,医院党委研究决定。
四、时间安排
(一)2月16日-2月20日
各党总支部根据医院党委的统一安排,认真学习文件要求,研究制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考核评优,模范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推荐的工作方案并报党委组织部。
(二)2月20日-2月28日
1、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2、民主评议党员。
3、党支部考核。
4、各党总支部将党支部考核评选,模范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推荐工作总结;先进党支部、模范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报党委组织部。
(三)对先进党总支部、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联评。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先进党总支部、先进党支部、模范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
五、评选要求
1、考核评优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和严肃的工作,各党总支部、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评选过程变为培养典型、发现典型和学习典型的过程,在认真总结2016年工作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严格执行考核评优的程序、标准和条件,认真把关,确保考核评优工作的严肃性和推荐对象的代表性、先进性。
2、在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个人的过程中,各党总支部、党支部要对推荐的对象进行认真考核,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总结被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客观、真实的反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做到客观公正,要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
3、对评选出来的先进典型,各党总支部、党支部,有关部门、科室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并以此推动医院工作的开展。
六、上报材料及要求
1、工作方案、工作总结及先进事迹材料格式统一要求为:一级标题二号,宋体,正文三号,仿宋,二级及以下标题三号,黑体,字数不少于1500字,A4纸打印。
2、先进党支部、模范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登记表(各1份,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
3、先进基层党组织材料包括:先进事迹材料、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模范共产党员材料包括:先进事迹材料、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材料包括:先进事迹材料、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材料: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审批表要求一式3份,A4纸打印,党总支部书记签字盖章。
4、以上材料同时将电子版发到组织部邮箱(ryzzb@sina.com)。审批表及推荐登记表请登录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内网组织部下载专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