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五一”、端午廉洁过节重要提示
“五一”、端午两节临近,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现就廉洁过节作如下提示。
(一)严禁使用公款(以下均含科研经费)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或土特产品;
(二)严禁借节日之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包括下属、学生、患者)礼品、礼金(含电子红包)、宴请等;
(三)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
(四)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踏青春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
(五)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六)严禁利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
(七)严禁出入私人会所,规避组织监督;
(八)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点击量:2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