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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申报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专家反馈意见激励项目立项通知

科字第(2017)017号

各位老师:

按照冀医二院[2015]106号文件的相关管理规定,“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未中标,但有1/3专家同意资助者,医院给予3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有2/3专家同意资助者,医院给予5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鼓励其下一年度继续申报”,现就去年申报的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专家反馈意见公布如下:

我院共申报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80项,1项形式审查不合格,41项未通过初筛,其他项目均获得了网评专家的反馈意见。

经此次专家委员会讨论,结果如下:

同意资助专家比例达1/3者:刘亚玲,段伟松,王艳,范振增,常晓静,王妍,张迪,田晓瑜,张琳,王鹏,李世平,赵宗茂,乔淑凯,阎锡新,郭从容,董惠,姜晓宇,辛虹,耿左军,焦保华,王志红,张颖,王影,周欢娣,张晓岚,朱一飞,薛晓英

以上27人,每人获得我院3万元科研经费资助,支持开展前期研究工作;

同意专家比例达2/3者:肖冰,王力娜,王颖,刘爱京,侯慧清,刘永红,邢玲玲,李艳玲

以上8人,每人获得我院5万元科研经费资助,支持开展前期研究工作。

本项目经费使用的原则:主要支持直接经费的使用,不得用于购买大型仪器设备,不得支出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人员费用,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应不得超过总经费的10%,医院不扣除管理费。

本项目资助时间为两年,两年后所有的项目负责人需获批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以***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相关的SCI论文1篇,如在研究期限内不能完成,将在2019年12月底前对剩余的资助经费进行回收,已使用的科研经费将从个人工资中扣除,每月2000元,收完为止。

以上所有人员,请填写附件中的经费预算表,并于7月17日前签字交科研处。

附件: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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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通知 国自然专家反馈意见激励项目立项通知.pdf
17号通知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专家反馈意见资助项目经费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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