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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省卫计委《关于推荐卫生系列高级评委库入库人选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省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我省卫生系列高级评委库建设,根据省职改办《关于重新调整、充实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员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0〕97号)要求,现就推荐卫生系列高级评委库入库人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库人选推荐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态度和职业道德。

2、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处事公道,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原则性强,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3、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新科技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业务精通,技术精湛,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在本专业(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

4、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掌握本专业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近年来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公开出版或发表过较高水平的著作或论文。

4、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满2年,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评审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条件进行推荐,切实保证推荐人选的质量。

2、推荐的人选填写《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员登记表》,字迹要工整清楚,并形成电子表格文件。

3、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入库人选于7月10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报送材料包括《登记表》一式两份、二寸近照两张(可邮寄),电子表格文件发送至wszjrk@163.com。

联系人:姚翔 联系电话:0311-66165830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42号

附:《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员登记表》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职改办

2017年6月16日

请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于2017年7月5日前将文件要求的2张2寸证件照以及纸质和电子版登记表交至人事处30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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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员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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