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申报石家庄市人才绿卡的通知》
按照石家庄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石家庄市人才绿卡管理办法(试行)》(石办字〔2017〕15号)及《石家庄市人才绿卡服务联席会议制度》要求,石家庄市开始实施人才绿卡制度,向驻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石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来石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绿卡,为持有绿卡的人才在办理引进手续和在石创业、工作、生活等方面提供15项便利化服务,详见《石家庄市人才绿卡服务指南》(附件1)。
请符合申报范围的我校在职人员按照以下程序自愿申报:
一、申请人登录石家庄市政府网站(www.sjz.gov.cn)“人才绿卡信息管理平台”窗口,在线填报个人申领信息,上传有关资料、图片,市人才绿卡服务窗口24小时内进行预审并反馈意见;
二、预审通过后,申请人还需准备: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3、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4、人才称号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5、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一份(由人事处提供);6、填写人才绿卡申请表(附件2)一式四份。以上佐证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于9月30日前提交所在单位人事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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