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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申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专家反馈意见激励项目立项通知

科字第(2018)027号

各位老师:

按照冀医二院[2015]106号文件的相关管理规定,“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未中标,但有1/3专家同意资助者,医院给予3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有2/3专家同意资助者,医院给予5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鼓励其下一年度继续申报”,现就去年申报的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专家反馈意见公布如下:

我院共申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89项,1项形式审查不合格,57项未通过初筛,其他项目均获得了网评专家的反馈意见。

经此次专家委员会讨论,结果如下:

同意资助专家比例达1/3者:高铎、张敬坤、蒋素芳、司沛沛、王珊、张雅丽、王东、李彬、张立红

以上9人,每人获得我院3万元科研经费资助,支持开展前期研究工作;

同意专家比例达2/3者:乔会敏、田小超、张艳平、张宁、史敏、刘晓云

以上6人,每人获得我院5万元科研经费资助,支持开展前期研究工作。

本项目经费使用的原则:主要支持直接经费的使用,不得用于购买大型仪器设备,不得支出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人员费用,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应不得超过总经费的10%,医院不扣除管理费。

本项目资助时间为两年,两年后所有的项目负责人需获批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以***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相关的SCI论文1篇,如在研究期限内不能完成,将在2020年12月底前对剩余的资助经费进行回收,已使用的科研经费将从个人工资中扣除,每月2000元,收完为止。

以上所有人员,请填写附件中的经费预算表,并于7月23日前签字交科研处。

附件: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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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号通知 国自然专家反馈意见激励项目立项通知.pdf
27号通知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专家反馈意见资助项目经费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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