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下拨博士生导师承担国家级课题期间科研经费支持的通知
科字第(2018)26号
各位博导:
根据冀医二院[2015]106号关于申报国家级课题的暂行规定中的规定,为激励我院临床医务人员的科研热情,加强博士生导师的考核与激励,博士生导师承担国家级课题期间,每年给予5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未承担国家级课题的年度,医院停发5万元的经费。
现将目前具有在研国家级课题的博士生导师院内资助经费予以下拨(人员名单见附件1),请各位导师填写附件中的申报书(见附件2),于7月23日前交科研处,并携带本人科研经费本到科研处登记上账。
附件1:2018年承担国家级课题的博士生导师名单
附件2: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博士生导师资助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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