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 党员发展对象名单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为扎实做好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现就报送2018年党员发展对象名单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党总支部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医院党委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及《细则》提出的新十六字方针“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结合入党积极分子的一贯表现,研究确定2018年党员发展对象。
职工党支部要注重在优秀青年医生、护士、医技人员、教师,学科带头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中发展党员。学生党支部要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党员,学生发展对象的综合测评成绩原则上要达到良好以上。
各总支要严格按照组织部分配的发展党员计划指标数,统筹报送下半年度党员发展对象名单。
二、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
请按照以下程序确定发展对象,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1.听取培养联系人意见。学生发展对象还要注意听取辅导员的意见。
2.听取党小组、团组织的意见。
3.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4.党支部审阅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汇总各方面意见。充分利用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中积累的材料,并汇总各方面意见,来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
5.支委会根据党小组的推荐、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已掌握的各方面的情况,召开支委会讨论,全面分析研究,以党员标准衡量每一个入党积极分子,然后形成一致意见,明确发展对象并报党总支部审查。
6.党总支部通过审查党支部上报的材料,并深入到发展对象所在科室,听取群众意见后,召开总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研究确定2018年党员发展对象名单。
三、有关要求
各党总支要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的相关程序,完成党员发展对象上报工作,并填报《发展对象备案表》、《发展对象汇总表》、《发展对象公示表》,于9月28日前报组织部。逾期未报,视为无发展计划。附件请到医院内网-组织部-下载专栏下载。
附件:
1.职工发展对象表格
2.学生发展对象表格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