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专家反馈意见激励项目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我院冀医二院[2015]106号文件《关于申报国家级课题的暂行规定》,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未中标,但有1/3专家同意资助者,医院给予3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有2/3专家同意资助者,医院给予5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鼓励其下一年度继续申报。
申报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未中标并符合以上文件规定的,请于2019年2月15日前将附件的书面申请本人签字、科主任签字后,交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citech_2h@188.com)。科研处后续将组织专家进行审定,结果同本年度科研奖励一并公布。未收到专家反馈意见者,可发送邮件到科研处查询。
本项目经费使用的原则:主要支持直接经费的使用,不得用于购买大型仪器设备,不得支出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人员费用,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应不得超过总经费的10%,医院不扣除管理费。
本项目资助时间为两年,两年后所有的项目负责人需获批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相关的SCI论文1篇,如在研究期限内不能完成,将在两年后对剩余的资助经费进行回收,已使用的科研经费将从个人工资中扣除,每月2000元,收完为止。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专家反馈意见激励项目申请表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科研处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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