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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报备管理办法(暂行)

中共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报备

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各部、处、科(室):

根据学校纪委《关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报备管理办法(暂行)》(冀医纪〔2019〕6号)的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院党委会讨论通过,制定我院《关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报备管理办法(暂行)》,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1月20日

关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报备管理办法(暂行)

为贯彻落实医院纪检体制改革新要求,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切实加强对医院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和医科大学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报备原则

(一)突出重点。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行监督报备制度,建立“事前监督看决策,事中监督看程序,事后监督看效果,发现问题要问责”的监督工作体系。

(二)实事求是。报备的材料要真实、准确、及时。各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是审核报备第一责任人,对报备情况负责。报备的项目和内容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并再次报备。

(三)保密原则。凡涉及保密事项时,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保密程序,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

二、报备内容

医院纪委除了加强日常监督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这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包括:

(一)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科级干部、医疗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选任

(二)职称评审

(三)人员招聘

(四)硕、博士生导师及各类专家遴选推荐

(五)招标采购

(六)院级及以上财务专项检查和审计

(七)行政办公用房使用

(八)院级及以上推优评先

(九)奖助学金评定

(十)主办的省级以上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

三、报备要求

(一)报备分事前报备和事后报备(具体事项见附件一),凡列入事前报备的事项,在实施前,牵头实施部门(科室)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如遇紧急事项可随时报备),填写《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报备表》(附件二),经部门(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医院纪委,并附相关资料。

(二)事前报备和事后报备的部门(科室)于事项实施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记录表》(附件三),同时将相关材料报医院纪委。如监督事项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与程序规则不一致、发生争议或投诉等情况,还需报备处理结果情况。

(三)根据工作需要,医院纪委将对报备事项进行重点抽查。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或拒不整改的,视造成影响或后果的严重程度,严肃追究事项实施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事项实施部门(科室)所在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主动承担起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确保规范运行。

(五)医院纪委只对监督事项的程序性、规范性及实施过程中的遵规守纪情况进行监督,不得参与事项实施单位的具体业务工作,更不能替代事项实施单位的职能监督管理。

四、附则

(一)本办法由医院纪委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报备项目和报备材料

2.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报备表

3.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记录表

4.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主办省级以上会议监督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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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docx
附件二.docx
附件三.docx
附件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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