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患者版
通知公告

便携式血糖仪与检验科大生化仪进行校验比对工作通知

各临床、医技科室:

为规范我院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相关规范及标准,即日起委托院本部检验科具体实施,于2019年11月20日开始到11月30日,分批次对我院临床使用中的便携式血糖仪与检验科大生化仪进行比对,届时会有专人到各病区收取设备。为减少对临床工作的影响,比对工作均安排在下午进行,设备当日取走,当日送还。

联系电话:2437

医学装备部 医疗设备维保中心

2019.11.19

点击量:2188
版权所有 @ 2012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冀ICP备13012181-2号   冀公网安备 13010502002051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15号  邮编:050000  总机:0311-66002999  邮箱:pub@hb2h.com
技术支持:天津市方卫信息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