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9年医院“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家、地方和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经医院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以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责任落实,普及安全法制,传播安全知识,增强应急意识,精准施策,有效防范化解医院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医院安全环境。
二、主要内容
㈠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落实
根据医院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医院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医院“安全生产月”活动;各主管院领导负责对主管领域 “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专项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专项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各部门、科室(含医院相关方)负责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要求;医院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信息的收集反馈工作。
㈡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各专项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部门及科室(含医院相关方)要利用专项安全会议、科室例会、晨会、交接班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邀请专家开展安全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精准指导、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升医院从业人员的安全素养。
2.各专项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开展专项安全领域宣传活动,利用微信平台、安全展板、LED电子屏以及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向医院从业人员、患者及其家属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积极开展专项领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交流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经验做法,组织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浓厚氛围。
㈢着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
1.各专项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根据专项领域工作特点,建立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梳理专项领域安全风险,建立清单,切实做好防范化解工作,着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面开展专项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落实。特别是对病房楼、门诊楼、医技楼、制剂室、高压氧舱、学生宿舍、餐厅、实验室、制氧站、锅炉房、配电室、地下及隐蔽空间、施工工地等重点区域部位,消防、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涉气及电气等重要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毒麻药品、放射源、菌毒株等重点物品物资,用电、用火、用气、医疗废弃物处置、重大传染病防控、食品和饮用水安全防范等重要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与整治,认真做好防汛、防雷、防火、防静电和防爆等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确保不发生任何生产安全事故。
2.各部门、科室(含医院相关方)要重点开展工作场所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和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特别要对工作场所内消防及配电设施前放置物品、占用或封堵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损坏、消防器材放置不规范、垃圾废物处置不规范、库房存放杂物、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用电、吸烟等问题,进行严格细致的排查整改,有效管控风险,彻底消除隐患。
㈣深入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1.各专项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要根据本专项领域特点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积极组织开展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应急演练应突出实战性和实效性,并通过应急演练评估,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优化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根据气候变化的特点,关注、掌握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重要装置、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线路等的巡查监控,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并认真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2.各部门、科室(含医院相关方)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要加强各岗位从业人员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使从业人员掌握应急处置程序及要求,强化标准规范意识。通过演练评估,发现预案存在的不足,积极修订完善,有效提升岗位从业人员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工作要求
1.各主管院领导负责对各主管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将与医院年终人事、干部考核及评先选优工作挂钩。
2.各专项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要认真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月”专项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于6月30日前,将纸质版的《“安全生产月”专项安全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详见附件1)及“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报医院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办公楼508室)。
3.各部门、科室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并于6月30日前,填报《2019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评价表》(详见附件2)发送医院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4.“安全生产月”活动所有需要报送的资料应作为本专项、部门、科室安全工作管理档案备查,同时电子版发至aqbgs2014@163.com。
联系人:张鼎立 联系电话:2351
附件:
1.《2019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2.《2019年度部门/科室“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