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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医院纪委监察室关于转变监督工作方式的通知

医院纪委监察室关于转变监督工作方式的通知

各部、处、科(室):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突出纪委监察室主责主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从过去的现场监督转到重点对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职的依法依规和遵章守纪情况进行监督,进一步实现“监督的再监督”职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履行报备制度,依规进行报备。凡符合我院《关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报备管理办法(暂行)》文件要求的需报备事项,事项实施部门(科室)均须按文件要求在纪委监察室报备。

二、突出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纪委监察室改变以往存在的配合、替代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做法,原则上不再参与纪检监察工作范围之外的及在纪委监察室报备过的事项的现场监督工作。

三、建立倒查机制,落实追责问责。纪委监察室根据工作需要,对部门(科室)的报备事项进行重点抽查,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的,视造成影响或后果的严重程度,严肃追究事项实施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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