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处、部、科(室)
为加强医院的科学管理,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正确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调动其积极性,为职工的职称晋升、岗位聘任、工资薪级的调整等方面提供依据,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2019年全院所有在岗职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一、 考核目的与原则
1.考核是以日常工作业绩为基础,根据考核内容、考核指标,对各类员工的工作做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通过对考核结果的反馈、分析来实现员工绩效的提升,激发和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意识,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能力,促进医院发展。
2.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
3.考核应体现团队精神,优秀的团队中体现绩优的个人。
4.考核体现分类管理、按类考核的指导思想,突出体现医疗、护理、科研、教学、党政工勤等各方面的工作实绩。
二、考核方法与内容
各科室主任负责,成立科室绩效考核小组(组长为科主任;成员:副主任、护士长、党支部书记或委员及2-5名职工),依据各岗位职责及在总结各岗位工作完成情况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按照各类人员的绩效考核表(考核表见附表1~5),对本部门每个职工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打分,并将考核结果反馈到被考核人。
三、考核等次及先进工作者的确定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先进工作者分为:优秀医生、优秀护士、优秀药(技)人员、优秀党政工勤人员、优秀科研人员、优秀教学人员、扶贫工作先进个人。
(一)医疗、医技科室职工的考核
考核等次的确定
医师、技师、护士考核档次确定:依据各科室绩效考核小组按照《医师量化考核表》(附表1)、《医技人员量化考核表》(附表2)、《护士量化考核表》对本科室内医师、技师、护士的量化打分情况,按得分由高到低以科室医师、技师、护士总数10%的比例确定考核为优秀档次的人数。
先进工作者确定
1、优秀医生、优秀护士、优秀药(技)人员从考核为优秀档次的医生、护士及药(技)人员中产生。
2、优秀科研及优秀教学人员
根据本年度员工的科研情况、教学完成情况来确定优秀教学、科研人员。
(二)党政工勤科室职工的考核
分组实施考核:党政、后勤部门按职能相近分为五个考核小组,主管院领导及各部门正职为考核小组成员,完成以下考核工作
⑴、根据组内各部门对员工的考核评分情况,确定组内所有员工的考核档次,以不超过本组职工总数的10%比例确定考核为优秀的人员。
⑵、从考核优秀人员中评选出党政、工勤先进工作者。
第一组 党务部门
主管院领导:张万生、乔治斌
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工会、团委、离退办。
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
评选出优秀党政工勤人员:1名
第二组 行政职能部门
主管院领导:时保军、崔炜、范振增、陈康、瞿长宝、赵宗茂
院办室、人事处、信息中心、科研处(图书馆)、教务处、财务处(住院处、收费处)、审计处、经营管理办公室、医院建设项目办公室、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转化医学中心、政策法规处
牵头部门:院办室
评选出优秀党政工勤人员:4名.
第三组 医疗管理部门
主管院领导:时保军、崔炜、范振增、郭力、阎雪
医务处(病案室)、护理部、感染控制处、预防保健处、质控处、医患联络部、干部保健处、远程医学中心、脑卒中办公室。
牵头部门:质控处
评选出优秀党政工勤人员:3 名
第四组 后勤部门
主管院领导:陈康、瞿长宝、赵宗茂
采购处、后勤保障部、医学装备部、安全工作处。
牵头部门:后勤保障部
评选出优秀党政工勤人员:3名
第五组 东院区党政后勤部门
主管院领导:东院区所有院领导
东院区所有行政、后勤部门
牵头部门:东院区院办公
评选出优秀党政工勤人员: 2 名。
四、考核对象及工作安排
(一)考核对象
1.医院所有在岗职工(包括聘用制人员、返聘离退休专家)均需参加年度考核。
2.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度工作考核
(1)因病假、产假等原因,年度请假时间超过六个月及以上者;
(2)到医院工作不满半年的人员;
(3)公派出国研修学习、出国探亲且在医院批准期内的人员;
(4)脱产攻读学历人员。
(二)工作要求
1、各科室负责人将本科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高分到低分排序)报党总支书记审核。
2、人事处根据临床各科室提交的员工考核分数,确定临床各类职工的考核等次,并将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分类汇总后报各主管考核部门。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①考核年度内违反相关规定,受到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②由于非不可抗因素造成重大医疗责任事故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③不愿承担医院及科室安排的工作任务或医疗、护理质量考核不合格的;
④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完成本职工作的;
⑤不能完成医院及科室安排的指令性任务的,如对口支援、援疆援外工作;
⑥考核年度内事假累计30天以上,或旷工3天以上的。
⑦年度内受到有效投诉达3次及以上的。
⑧年度医德考评为较差等次的。
(三)具体安排
1、各科室于5月10日前对本科室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按要求填写考核表,并将考核表由各总支书记审核确认后交人事处。
2、医务处负责评选出 20名“优秀医生”、 8名“优秀药、技人员”以及技术创新奖人选;
3、护理部负责评选推荐出20名“优秀护士”;
4、东院区考核工作由东院区院长办公室牵头,按要求评选出4名“优秀医生”、4名“优秀护士”,1名“优秀药(技)人员”、2 名“优秀党政工勤人员”。
5、“教学工作先进个人”5名、“科研工作先进个人”5名,分别由教务处、科研处组织评选出。“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要依照医院科研工作奖励办
法,从科研奖励分值高的人员中产生;“教学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要从综合完成教学任务情况、教学效果、教研工作及教学成果论文等因素考虑。
6、“扶贫工作先进个人”2名,由组织部根据扶贫工作人员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评定。
7、各考核主管部门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人事处汇总后报院长办公会通过,确定本年度的先进工作者及院长提名奖等单项奖。
五、奖惩办法
1、 医院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对当选的“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先进工作者每人奖励1500元,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人员每人奖励600元。
2、对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不调整下一年度的工资薪级。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