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招聘护理人员简章
为满足工作需要,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通过考试公开招聘护理人员。
二、招聘对象、条件、名额
(一)招聘对象
全国高考统招、全日制普通国民教育护理专业、2007届及2008届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政治历史问题。
3、身体健康。
4、具有履行护理岗位职责的能力。
5、大学本科生,应通过CET-4或以上考试,毕业时应具有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招聘名额: 48 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4月12日-- 4月 15日 18:00
报名地点:医院人事处(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15号)。
要求:应聘者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2007届的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各类证书(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奖励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和《报名表》(附件下载打印)报名。
省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年高校新生录取登记表”复印件(各高校档案室提供、盖章)。
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1、面试
具体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仪表形象等。
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试结果,按不高于3:1的比例拟定进入笔试人员。
2、笔试
具体安排详见《笔试通知单》。
闭卷进行护理学科综合基础理论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不高于2:1的比例拟定进入复试人员。
3、复试
具体安排详见《复试通知单》。
复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思辩能力、专业知识能力、外语等。
根据招聘计划和复试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三)体检
具体安排详见《体检通知单》。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四)聘用
体检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档案存放人才市场,医院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按医院规定考核发放调整。
工资由基础工资和浮动工资组成,试用期只发起点基础工资。
起点基础工资:本科生750元/月,专科生650元/月。
起点浮动工资:所在科室月奖金的40%。
说明:第一次合同签一年,试用期一个月,通过考核者续签合同。按年度考核结果增加基础工资15—20元/月,按职称、学历相应调整基础工资。
咨询电话:0311-66002041 医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