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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部】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2019年度物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9

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2019年度物业费的通知

接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通知: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满足省直缴存职工需求,即日起开展提取公积金支付2019年度物业费业务.在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申请办理;参照石家庄市现行物业费水平和普通住房面积标准,提取额度暂按2117元/人/年提取。

个人自主查询及提取物业费步骤:

1、电脑登录《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网站

2.首页右下角找到《手机APP移动客户端》手机扫描二维码

3.下载后按提示操作

4.咨询电话66002424

其他提取方式,见附件

附: 《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2019年度物业费的通知》

后勤保障部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